1.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购商品等。但不论订购方式,在客户申请订购的时点,即视为客户已同意最新版的本条款。
①电话订货:致电悠米客户服务中心,订购所需要的商品等;
②网站订购:登录悠米网站,订购商品等。
2悠米客户服务中心接受客户的订单并完成对订单的处理之时点,即视为客户与悠米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。但对于悠米所认定的特殊商品等,则需通过其他悠米所规定的方式订购。
3.即使客户以一次订购手续提交的订单,也有可能根据订购商品/服务的种类而出现多张订单的情况。详情请参照订购确认画面以及悠米网站的“购物指南”栏目“订购流程”页面。当出现多张订单时,本规定中所述“订单”则指多张订单中的每一张订单。
4.客户事先同意,由于长时间无法预计商品的到货情况等特殊事由,可能导致已接受订货的商品不能送货。
5.货到付款方式的情况下,若尚未送达的商品(包括已完成送货但尚未支付货款等的商品)的订单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0,000元时,须事先与悠米另行签订购销合同。